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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一个十岁的女孩被老师怀疑偷钱,为自证清白从五楼跳下摔成重伤的新闻,心里很难过,想起来发生在朋友孩子身上的一件事。
朋友刚来美国不久,上初中的孩子参加学校组织的参观历史景点的活动,挺远的,要在那儿住一夜。老师要求家长给孩子带点现金,这样他们可以在当地买些纪念品。
朋友给了儿子小松二十块钱。
那天早晨小松起床后,发现靠近自己床边的地上有二十块钱,他捡起来后,摸摸自己的口袋,发现里面的二十块钱不见了,自然而然地认为地上的钱是自己掉的,就把捡到的钱装了起来。
谁知中午吃饭的时候,一个白人孩子过来问他,是否捡到了二十元钱,说自己丢了二十元的票子,头天晚上他到小松的屋里找小松的室友玩了,掉在他们屋里,所以小松捡到的钱是他的,必须还给他。小松当然不肯,那个孩子不依不饶,非要小松把钱交出来不可。小松刚来不久,英语不是很灵光,说不清楚,脸红脖子粗的只是反复强调钱是自己的。那个孩子哇哩哇啦的长篇大论小松听不懂也说不过,就跑去找带队的老师来评理。
老师来了,问了问情况,他们俩谁也证明不了那二十块钱究竟是谁掉的。小松当场把自己的箱子、书包、口袋都翻了一遍,证明自己除了捡到的这二十元钱再也没有钱了。那个男孩没有翻自己的包,就是一口咬定钱是他的。
老师点点头对他们两个人说:“我相信你们俩。”他让小松留着他捡的二十块钱,然后从自己钱包里拿出二十块钱递给另外那个孩子,说:“你也许把钱丢在别的地方了,用这个去买点纪念品吧。”
小松回来跟父母讲了这件事,爸爸马上给老师发邮件感谢老师对事件的处理,维护了儿子,对因为发生了这件事而让老师损失了二十元钱而感到抱歉。老师回信说:我没有损失而是赚到了,两个孩子都拥有了一次愉快的旅行。信里还强调小松是个很棒的孩子,相信他会很快适应美国的生活,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朋友们在一起议论这事,认为老师这么做遵循了美国的司法精神。美国的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首先都是被假定无罪,公诉人要用证据证明他有罪。而不是反过来,嫌疑人怎么证明自己无罪。另外,对于老师来说,他的职责是安全地带好学生,并没有去推断、评判学生是否撒谎、是否犯罪的权利,在有明确的证据的情况下,他也必须通知校长,由校长决定是否报警或者找家长处理。
在说不清楚的情况下,老师最先考虑的是不要让孩子们感受到自己不被信任,不感到委屈、不公平。
在身体和精神上保护孩子,是身为老师最重要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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