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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丈夫收入不如妻子,必须还给妻子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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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9 15:30: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丈夫收入不如妻子,必须给还妻子钱吗? - 阿联酋法律问答

阿联酋家庭事务问答: 一名叔伯接受了我的婚姻,但另一位叔伯没有接受,我该怎么办?

作者:           Hassan Elhais高级法律顾问
编译校对:蔡灿
刊登:        国民报The National




  

一名女子的父亲在去世后会有一个时期,以下问题涉及到她是否可以在此期间结婚。还有读者问到如果自己的丈夫没有自己挣得多,那么可否从丈夫那里寻求经济支持。

提问:

我是一名穆斯林女子,我的父亲几年前去世了。我工作并照顾自己,最近,一个同事说他想娶我。有人告诉我,我需要一个叔叔接受婚姻。但是我的一个叔叔拒绝了,另一个接受了。我能要求接受婚约的那名叔叔在结婚时代表我吗?还是我需要我的两个监护人都同意才能结婚?

回答:
2005第28版婚姻法第33条指出,女儿的监护人是父亲,他是能够批准婚姻的人。然而,如果他已去世,那么就需要一名成年的儿子的批准。如果你没有成年的儿子,那么应该是你的兄长。如果你没有找到上述任何人,就有权选择你的叔伯来代表你缔约结婚。因此,如果你没有成年的儿子或兄长,就需要一名叔叔同意婚姻,即使其他人不支持此婚姻。


提问:
我是一个有工作的亚洲女性,一个非穆斯林,我嫁给了一个阿拉伯穆斯林。我有一的固定收入比我丈夫高,我想知道我是否有权要求法院让我丈夫在经济上支持我,即使他的收入比我的还少。

回答:
根据2005第28版婚姻法第66条,你的丈夫必须在经济上支持你(给你钱),即使你的收入比他高,前提是你不拒绝和他一起住在家里。你有不同宗教信仰,这并不影响你享有这种权利。


由国民报the national刊登AL ROWAAD律师事务所Hassan Elhais高级法律顾问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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