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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阿联酋拟起草家庭佣工法与国际标准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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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22:48: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阿联酋拟起草家庭佣工法与国际标准接轨   
绿洲报讯  阿联酋国民议会(FNC)本周拟起草一部家庭佣工法,旨在尽快将本国的有关家庭佣工管理规定与国际劳工组织(ILO)《家庭工人体面劳动公约》接轨。

据海湾新闻报道,该法律草案将明确规定家庭服务员是一种职业,家庭工人,享有同其他工种的工人一样体面劳动和工作的权利。家庭佣工每周将享有一天的带薪休息,每年享有两周的带薪休假、度假以及每年15天的带薪病假。

     法律草案还对那些‘煽动’家庭佣工潜逃或为其提供藏身之所的人员施加刑罚,包括监禁。

据了解,阿联酋内阁已于今年元月份批准了这项家庭佣工法案,目前正在等待联邦国民议会通过,最后经谢赫·哈利法·扎耶德•阿勒纳哈扬总统殿下签署总统令后将成为法律。

    在外籍家庭佣工出国之前,阿联酋各安置机构必须告知她们的工作期限以及就业状况,比如工作性质及及薪酬的条款。一旦外籍家庭佣工进入阿联酋,法律将需要阿联酋雇主为家庭雇工提供体面的生活环境,并且尊重她们的隐私权,据海湾新闻报道称。
   家庭佣工法规定,如果雇主终止与家庭佣工的劳动的合同关系,其雇主必须提供家庭佣工回国的机票,额外支付雇员一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以及其他费用。如果家庭佣工单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回家旅行的费用将有她们自己负担。

法律还规定,雇主必须在合同结束后10天内支付工人的所有的钱。凡是完成了一年服务的家庭佣工将有权获得相当于一个月薪水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

家庭佣工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将交由内政部审裁处裁定,如果双方经协调无法达成和解或者谅解的,该部门将此案移交法院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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