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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迪拜一外籍男子竟绑架亲生女儿?!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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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3 18:42:0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迪拜一外籍男子竟绑架亲生女儿?!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UAE迪拜法务   

“父亲绑架亲生女儿”

  


◆  ◆  ◆



“警方接到报警”


  去年2月份,一名34岁的俄罗斯女子向迪拜警方报警称:“41岁的丈夫带6岁的女儿出去散步,就再没有回来过。”事情发生后,女子一直给她的丈夫打电话、发短信要求他归还女儿,但是他都没有回复。几个月后她才发现,丈夫已经带女儿回到俄罗斯了。万般无奈之下,俄罗斯女子在自知自己曾在俄罗斯犯过欺诈罪被通缉的情况下,向警方报了警。



“律师请求引渡无效”


  但刚开始,她的报案并没有生效,因为她还跟那个男人保持着婚姻状态。原告的法律顾问Al Rowad 律师事务所的Hassan Elhais说:“我们让当事人申请和被告离婚,然后起诉被告绑架当事人的女儿,现在被告已经在被警方调查中。”



  俄罗斯女子对迪拜家庭婚姻法院的法官说:“我跟他2011结了婚,一年之后我就生了我的女儿,但是他却抛弃了我们。他常常侮辱我、打我,经常长时间不在家,但是我真的没有想到事情会到这个地步。2007年10月到2009年八月我在俄罗斯牵扯到一桩欺诈案里,俄罗斯的警方要把我引渡回国。他就是拿准了我不敢回国,所以才这么做。”



  法律顾问Elhais补充说道:“我们已经向有关当局提交了材料,申请对当事人引渡回国的要求无效。因为当事人已经在她的国家服过刑了,服刑完之后才搬到阿联酋的。



  根据阿联酋《刑法》第399条,当事人所犯的罪只能被认定为是轻罪。根据阿联酋的《刑事程序法》第20条,轻罪判刑期在五年内,五年内如未再犯,则轻罪失效不被判刑。5年时间早就过了,我的当事人已经没有任何罪责在身,所以引渡的要求应判无效。”

“被告将负法律责任”


  迪拜上诉法庭驳回了俄罗斯的引渡要求,但是当女子还是不能回国与女儿团聚,因为在俄罗斯她还是戴罪之身。在申请离婚生效之后,检察院立即着手调查绑架女儿案,目前该俄罗斯男子已经被国际刑警标记为犯罪嫌疑人。



  根据《阿联酋刑法》第329条,父母或祖父母,如果在未经子女/孙子女的监护人的允许下,私自或者伙同他人带走孩子,会被处以监禁或者罚款。



由阿联酋大型外媒khaleejtimes刊登我们律所的文章

更多法律/投资疑问请联系   律师助理蔡灿
AL ROWAAD综合律师事务所(迪拜,阿布扎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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