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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施压评级机构遭指控 房贷债券风险未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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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09:1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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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根据美国联邦法院公开的文件显示,投资者在一宗诉讼案中指控,摩根士丹利向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和穆迪施压,在2006年给予一批次按房贷担保债券错误投资评级。

  报道指出,评级公司的高层未有提醒投资者,这些由对冲基金CheyneCapitalManagement发行的次按房贷债券具备风险,因为评级机构需要与美国第六大银行摩根士丹利做生意,而大摩是上述该批有关债券的设计者。2008年美国次按金融危机爆发期间,引发对评级机构的多宗诉讼官司。总部位于阿联酋的阿布达比商业银行(AbuDhabiCommercial),以及华盛顿州包含西雅图的金郡在2008年提出有关的诉讼。

  这场诉讼的焦点在于由CheyneFinance发行的债券,也就是所谓的结构投资工具(SIV),这种投资工具在2007年爆煲。结构投资工具发行短期债券,以融资购买收益较高的长期债券,但在金融危机期间信贷干竭,终于引发次按金融危机。报道指出,摩根士丹利的银行家负责设计CheyneFinance的债券,并要求评级机构,无论是以次级房贷或主要房贷作为担保的债券,都要使用相同的波动假设作出评估,投资者宣称有关的评级机构同意这个做法。(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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