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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的一位读者问:一年多以前,我从一家开发商那里购买了一套房子,而开发商迄今为止项目还没有动工。我向土地部门投诉该开发商,但是我发现,该开发商仅仅在三个月以前才到有关主管土地部门登记了该项目。
我现在想问的问题是,根据2008年颁布的注册法的有关规定,该开发商是否违反了拖延注册该房地产项目的法律规定? 在实施了该注册法以后,注册登记房地产的法律许可的期限究竟有多长?如果开发商推迟到土地部门注册房地产项目,我有权要求终止房屋购买合同,并退还我支付的房款吗?
答:2008年第13号法律第3条明确阐述了有关到土地部门注册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处是用来登记所有的可处置非计划的房地产的。如果没有到有关土地部门登记注册,禁止任何销售或处置或转让房产,任何有关这方面的交易活动应该视为无效。任何开发商如果想销售,或者处置或转让任何房产之前必须在该法律颁布之日起60天内到有关的土地部门登记注册。因此,根据这条法律部规定,如果该开发商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读者应该向主管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开发商偿还支付的房款。
租赁合同
沙迦一位读者问:2009年1月我租了一套公寓房,使用我的四张支票支付了房屋租金。现在,我的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去年12月9日我口头通知我的业主我不想续签合同了并且会在合同到期之前搬出。然后,业主要求我与他父亲联系,因为他父亲是与我当时签合同的人。12月14日我与业主的父亲见面并向他说明了我的意图。但是,他要求我付给他一个月的租金,理由是我通知他晚了。他说,根据法律规定,我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他。我告诉他,我不是解除合同,我这属于合同到期。他不同意我的看法,他要求付钱才能给我SEWA签发的手续。我试图交给他我的书面通知,但是又拒绝接受,并且称我本应该早在2个月以前通知他。老业主这样做合法吗?为了不续签租赁合同,我必须2个月前通知他吗?
答:沙迦租法律并没有要求任何租户在合同到期2个月前通知业主或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但是,该租赁合同应该在到期之日自动终止。因此,在没有违背业主的任何承诺的情况下,该租户应该向沙迦租金仲裁委员会对该业主提起诉讼。来自走进阿联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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