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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劳工部修改有关收费及罚款规定 2015年1月4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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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1 04:24:4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图为迪拜Al Ghusais劳工部办事处
      阿布扎比消息,阿联酋副总统、总理、迪拜酋长谢赫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殿下日前颁布了一项有关修改劳工工作许可证收费及罚款的内阁决议。

    2014年颁布的这项第40号内阁决议对2012年出台的第10号内阁决议部分收费及罚款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于2015年1月4日起开始实施,根据官方发布的最新公报称。

   *根据新的规定,自外籍劳工进入阿联酋之日或者确定劳工的法律身份起拖延续签工作合同2个月者,至少每月罚款500迪拉姆,包括拖延续签工作合同不足一个月者。目前罚款提高至每月罚款1,000迪拉姆;

   * 自从劳工进入阿联酋之日起30天内没有办理任务合同或者任务合同到期后逾期7天没有及时续办者,每天罚款100迪拉姆;

   *伪造Emiratisation政策记录的公司或企业将按照每位工人2万迪拉姆进行处罚;工资保障制度(WPS)提供虚假信息以逃避或违反政府规定的公司或企业将按照每起投诉案例罚款5,000迪拉姆,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5万迪拉姆。所谓Emiratisation政策就是政府要求公司或企业逐渐扩大阿联酋当地居民就业人数的比例;

   * 故意拖欠外籍劳工的薪水超过60天的公司或企业,按照每位劳工5,000迪拉姆进行处罚,如果投诉案例超过一位劳工,最高可罚款5万迪拉姆;
   *强迫外籍劳工签署虚假证件证明他们薪水及时发放的,将5,000迪拉姆罚款视为劳工薪水发放;未履行劳工住宿管理规定且雇佣劳工不超过2个月的公司或企业,每起案例罚款2万迪拉姆;

   *强制要求外籍劳工自行支付签证及就业费用或者擅自从劳工薪水中扣除这些费用的公司或企业将罚款5,000迪拉姆。目前罚款数额已经提高至2万迪拉姆;

   *公司未能遵守阿联酋就业政策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及时响应劳工部的政策规定的,罚款2万迪拉姆;

   *未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举报潜逃劳工并且提供潜逃劳工虚假报告者,将按照每位劳工2万迪拉姆进行处罚;

   *违反阿联酋午休制度规定的公司或企业,将按照每位劳工5,000迪拉姆进行处罚;不过,如果投诉案例超过1位以上的劳工,最高罚款不得超过5万迪拉姆;

   *向劳工部提交虚假证件或虚假信息的,按照每起案例2万迪拉姆进行处罚;

   *未能向劳工部申请工资保障制度,遵守专业的健康和安全标准,报告工伤,职业病或工人伤亡的或者未能遵守医疗危险及职业危害应急程序的公司或企业,每起案例罚款1万迪拉姆;

   *未能及时取消住宿规定的公司或企业,每起案例将按照1万迪拉姆处罚;

   *从过期之日起60天内未能续办经纪机构许可证的,将按照每月1,000迪拉姆处罚;自从过期之日起60天内未能续办招聘机构的许可证的,逾期每月罚款2,000迪拉姆;

   *第一类雇员两年期劳工卡收费300迪拉姆;第二类雇员劳工卡收费,包括3个级别收费分别为600,1,500和2,000迪拉姆;

   *第三类雇员续办劳工卡收费为5,000迪拉姆;年满65周岁的劳工续办劳工卡收费也是5,000迪拉姆,有效期也是两年;

   *元月4日新的规定开始生效之前半年内未能及时申办或者续办劳工卡的累计罚款,将按照每位劳工1,000迪拉姆收费;逾期支付的,每月罚款500迪拉姆;
来自绿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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