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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迪拜有个男的娶了两个老婆,然后居然养不起老婆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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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1 15:35: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迪拜有个男的娶了两个老婆,然后居然养不起老婆和孩子了,咋办?





我和我丈夫是穆斯林。他和我有三个孩子,和他的第二任妻子有两个。两个家庭住在不同的房子里,他以前为我们提供经济支持。最近,他停止向我们提供经济支持,声称他的收入不够,我们现在必须养活自己。我是一个有工作的母亲,但我自己付不起所有的生活开销,还要承担孩子的教育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做什么并且不让他离婚呢?

  



2005年的第28号联邦法律(婚姻法)第63/1条规定,丈夫配偶的赡养费应包括食物、衣服和住房等费用。

你丈夫有义务在经济上支持你。



此外,《婚姻法》第67条还进一步规定,从停止为妻子提供经济支持之时起,丈夫应向妻子负债。



《婚姻法》第78条规定,父亲有责任在女儿结婚前为其提供经济支持,在子女成年前为其提供经济支持,除非父亲是学生。

对儿童的抚养费包括住房、食物、衣服、学校教育和其他相关活动费用,即医疗费用、家政费、差旅费。父亲有责任为其子女提供上述费用。因此,妻子可以在不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维持生活费的诉讼,要求为她和孩子提供抚养费和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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