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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阿联酋部分劳工不受劳工禁令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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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7 21:0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于违反阿联酋劳动法的工人,阿联酋将实施劳工禁令。然而,根据法律,某些类别的工人可豁免为期一年的就业禁令。

试用期期间非法离职的劳工禁令:阿联酋劳动法第9条规定,在试用期决定离开阿联酋的工人,如果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向雇主提供通知,将面临一年的雇佣禁令。

但是,该决议第11条规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在试用期内离开,工作许可证将不会被禁止。

1.从事国家规定的工作的人;
2.持家庭担保签证的工人;
3.黄金签证持有者;
4.由人力资源和酋长国部长根据内阁批准的就业分类作出决定的国家劳动力市场需要的任何职业类别。

试用期后非法离职的劳工禁令:对于目前没有处于试用期的工人,阿联酋劳动法第50(1)条规定,如果外国工人在合同期限结束前因不合法的原因离开工作,将面临一年的雇佣禁令。

然而,第50(2)条规定,人力资源和酋长国部(MOHRE)可以根据实施条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从第50条第1款的规定中排除一些工作类别、技能水平或工人。例外情况包括:

1. 持有家庭担保居留签证的工人;
2. 在同一场所申请新工作许可者;
3.具有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技能或者知识水平的劳动者;
4.黄金签证持有者;
5.根据国家劳动力市场的需要,由[人力资源和酋长国化]部长根据内阁批准的工人分类决议确定的任何专业类别。

然而,即使不属于豁免类别,如果劳工想对可能施加的劳工禁令提出上诉,仍可以联系劳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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