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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在迪拜WhatsApp消息可以作为上庭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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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6 15:35:4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迪拜WhatsApp消息可以作为上庭的证据吗?


  


问题:
我是一名亚洲穆斯林妇女,在迪拜与阿拉伯穆斯林男子结婚,我们在一起已经将近七年了。当我儿子在玩我丈夫的电话时,我发现了丈夫在WhatsApp上与另一个女人的通话记录和消息。我和丈夫对质,但他否认了一切。这些电话和信息是否能在法庭被认为是不忠的证据?

回答:
根据阿联酋证据法,迪拜家庭法院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所有书面信函都是证明一方主张或反驳另一方主张的证据。

可以接受的书面信函包括电子邮件、短信、WhatsApp和其他常用书面通信工具;然而,在提交法院之前,这些信函需要由法律翻译人员打印和翻译。

如果你从他手机上收集到的证据是无意中发现的,那就意味着你并没有犯罪的意图。根据阿联酋《刑法典》第34条,“犯罪意图是犯罪行为实施的开始(欲望是罪恶的根源)。”无欲望,也就可能无犯罪。



补充:电子邮件、短信、WhatsApp作为证据,需要打印了并且由法律翻译社翻译成阿拉伯语。

电子邮件、短信、WhatsApp的原文在手机/电脑里不能被删除,法院专家会鉴定。

以前类似的案例有:电子邮件追货款, 短信whatsapp辱骂被起诉等



由阿联酋大型外媒国民报the National 刊登我们律所的文章

更多法律/投资疑问请联系   律师助理蔡灿
综合律师事务所(迪拜,阿布扎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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