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中文网|迪拜新闻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74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规] 在阿联酋切勿对敏感建筑物拍照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17:24:4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很多人来说,旅行时看到美景,拍照留念,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过在阿联酋等中东国家,假如你拍照的地点或内容不太合适,恐怕会带来麻烦,甚至是牢狱之灾。

  中国不少公民因拍照获罪 

  中国游客在阿联酋,因为拍照引发的法律纠纷已发生多起。从去年2月、10月到今年1月,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官方网站上,就曾多次通报相关情况。

中国驻迪拜总领馆领事部主任徐海风表示,“少数游客因拍照被拘捕后,因为拍的比较少,也可能是当事人年纪比较大,出于人道考虑,不会被拘留,但是就不能离境了,必须要等到司法程序完成后才能离境。此外,有些年轻人拍的比较多,就一直被当地警察部门拘留,等待开庭宣判后,才能看是要被遣返,还是要在阿联酋服刑。”

  
  据了解,相关司法程序全部走完,一般需数月到半年时间。涉案人员面临的最轻处罚是罚款、被驱逐出境,并列入当地黑名单,无法再次返回阿联酋。

  拍照有禁区 出境游需提前做功课

  实际上,在阿联酋拍摄旅游景点和一般的公共场所并没有什么问题,相关人员“因照获罪”,最主要的还是不了解阿联酋的“拍照禁区”。中国驻迪拜总领馆领事部主任徐海风表示,“根据阿联酋法律,政府机构、军事基地和外国驻阿联酋的使领馆,未经同意不允许拍照、摄像。”
  

  阿布扎比敏感建筑附近,多立有“禁止拍照”的标识,游客在拿起相机前,不妨先看一看附近是否有这样的标识,并且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不过,在中国游客光顾更多的迪拜,这样的标识并不是那么多见,这个时候,就需要做好功课,不妨上网查询或向知情人士询问,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徐海风表示,“可以提前向当地导游询问了解清楚后再照相。”


2016年11月11日案例,该案例刚被NM迪拜律师事务所成功辩护。



近日,一名来阿参展的中资企业员工因在阿布扎比使馆区拍照被当地警方拘捕。

  近两年来,已有多名中国公民在阿布扎比因拍摄敏感建筑遭拘押,我馆提供了必要的领事协助,并多次发布提醒。但阿司法机构对此类案件往往处理时间较长,给涉事中国公民精神、财产上都带来一定损失。

  我馆再次提醒旅阿中国公民:阿法律明确禁止对政府机构、王宫、军事安全要地、外国驻阿使领馆等建筑物拍照,对违反者处罚极其严厉。请您切实遵守当地法规,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近期在阿布扎比举办的各类国际展会和会议增多,阿布扎比国家会展中心(ADNEC)紧邻外国使馆区和诸多敏感机构。我们也建议在阿中资机构和旅行社加强对员工和游客的旅行警示和守法教育,希望在展览中心参加活动的中国公民或下榻该区域酒店的游客不要到附近使馆区走动、拍照。


律师提醒说: 拍摄外交使团的照片是受阿联酋法律处罚的犯罪行为。在国家内的所有外国大使馆和领事馆都是东道国的责任。所以若这种敏感建筑的照片被拍摄,它将被视作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于是根据阿联酋刑法第168条或者根据指控的其他规定,将对这种行为作出处罚。

律师说:1987年刑法联邦法例第三项第168(2)明确指出,任何人违反主管当局的禁令有拍摄照片,录像或者画图,制作站点地图的行为的都将被处以拘留和罚款,或是二者之一。由于居民和游客总喜欢毫不顾忌地在公众场合拍照,要求公众意识到该项法律规定显得尤为必要。

前不久,一个人韩国人因美国驻阿布扎比大使馆引起了他的遐想而拍摄了照片,便被逮捕且带到了国家安全法院。去年五月,三人因拍摄伊拉克和伊朗大使馆而入狱。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无知不能作为辩护理由,当一个人被逮捕的时候,不知道该项法律的辩护词在国家安全法院是站不住脚的。但依据具体情况,承认错误加上律师的辩护有可能被赦免。法官在这里执行其自由裁量权。依据刑法第98条,如果法官发现犯罪情节或罪犯需酌情处理,可以适当减少惩罚。

再次提醒广大朋友: 阿联酋法律明确禁止对政府机构、王宫、军事安全要地、外国驻阿使领馆等建筑物拍照,对违反者处罚极其严厉。请中国游客自觉遵守当地法律和风俗,拍照前留意周围是否有禁止拍照、摄像等标识,并请在阿经营的中国旅行社本着对游客负责的态度,详细告知有关注意事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信息来源: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公众号),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微信公众号等

供稿:蔡灿,阿联酋川渝商会同乡会法务部
NM迪拜律师事务所
Nasser Malalla Advocates & Legal Consultant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联系我们qq群186689581|迪拜中文网 ( 沪ICP备14002918号 )

GMT+4, 2024-11-23 15:40 , Processed in 0.057160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