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拉克目前出入境规定,外国人可以持邀请函、入学通知书、工作许可证等相关证明在伊拉克驻各国领事馆申请集体旅游签证、访问签证、宗教签证、政治签证、学生签证、卡车司机签证和长期居留签证等,但均须获得伊拉克内政部批准并出具批件。外国人亦可持伊内政部批件复印件,到伊机场办理落地签,前提是该批件原件已送达机场。访问签证可申请延期,但总天数不能超过90天。旅游签证每人30美元,其它签证一次入境签40美元,多次入境签100美元,长期居住签150美元。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凡进入伊拉克的外国人,出境时还需到伊内政部办理出境签证,手续费约100美元。 办理工作签证有两种方式,一是劳务人员来伊拉克之前由雇主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到伊劳动部和内政部申办工作许可证,然后再到伊拉克驻各国使领馆办理来伊签证,前提是伊内政部必须通知伊使领馆;二是劳务人员由雇主邀请持短期签证来伊后,双方签订雇佣合同,由雇主负责到伊劳动部和内政部申办工作许可证和长期居留签证。长期居留签证一年一签,到期30天前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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