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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颁布违反传播疾病法规的2020年第(38)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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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迪拜中文网
时间:
2020-3-28 19:47
标题:
阿联酋颁布违反传播疾病法规的2020年第(38)号决议
阿联酋总检察长哈马德·赛义夫·萨姆西(Hamad Saif Al Shamsi)根据2020年内阁第17号内阁决定,于3月27日星期五发布了关于违反传播疾病法规的2020年第(38)号决议。
内阁决定于3月26日发布,立即生效,是政府为预防冠状病毒传播并保护公民和居民健康而采取的预防性预防措施的一部分。
根据决议,如果一个人再次违反该规定,处罚将加倍。 如果第三次被发现犯有该违法行为,则将违反者转交给联邦公诉机关处理。
★违规和处罚清单:
1-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的罚款Dh50,000。
2-对拒绝接受强制住院治疗或尽管被警告仍未服用处方药的患者处以5万迪拉姆罚款。
3-Dh50,00的罚款: 违反公共场所的行政关闭规定,例如购物中心,商场,露天市场,体育馆,公共游泳池,电影院,俱乐部,公园和堂食餐厅。
4-被发现到公共场所者罚款Dh500。
5-组织社交聚会,会议和公共庆典的罚款1万迪拉姆。
6-参加社交聚会和公共庆祝活动的人罚款5,000迪拉姆。
7-Dh5,000的罚款:没有根据要求进行医学检查。8-违反阿联酋卫生与预防部关于传染病国家/地区的预防措施规定者罚款2,000迪拉姆。
9-因未遵守有关暂时禁止封闭的道路,市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监管而采取的健康措施,罚款3000迪拉姆。
10-Dh3,000罚款:未能处置好被污染的,且无法通过标准方法消毒的衣服,行李或任何临时构筑物。
11-Dh1,000罚款:在室内密闭环境下不戴口罩。
12-不必要的去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问诊,罚款1000迪拉姆。
13-允许3人以上乘车罚款1000迪拉姆。
14-走路不保持适当社交距离,罚款Dh1,000。
15-无重要工作或没有正当理由而离开住家,罚款2,000迪拉姆。
16-违反有关掩埋或运输因传染病死亡尸体的法律规定,罚款-Dh3,000。
17-对公共交通中未能保持卫生并遵循消毒程序的司机处以5,000迪拉姆的罚款。
18-对于未采取预付措施的船员处以Dh10,000罚款。
有关COVID-19通告和问讯的官方热线电话:
阿联酋:+971 56 3713 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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