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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婚姻法: 妻子怀孕要生娃了, 渣男丈夫居然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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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迪拜律师助理
时间:
2019-7-4 16:54
标题:
阿联酋婚姻法: 妻子怀孕要生娃了, 渣男丈夫居然想离婚...
阿联酋婚姻法: 妻子怀孕要生娃了, 渣男丈夫居然想离婚, 妻子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UAE迪拜法务
提问:
我和我的丈夫一直住在阿联酋,他在迪拜工作。最近我去印度生下了我们的孩子。我丈夫和婆婆现在和我吵架,我婆婆一直让我丈夫和我离婚。我不想离婚,但在我生完孩子之前我不能回阿联酋。你建议我应该怎么做?
回答:
如果你丈夫决定违背你的意愿无正当理由离婚,他有法律义务赔偿你。此项赔偿称为NAFFET MOTA'A。根据阿联酋《婚姻法》第140条的规定,此项赔偿应最多支付一年,赔偿妻子因离婚而遭受的损失。丈夫还必须提供在等待期的个人生活维持费,即离婚后的三个月。
此外,《婚姻法》第156条规定,母亲应拥有孩子的监护权,除非该监护权影响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你有一个儿子,你将拥有他的监护权直到他11岁,如果你有一个女儿,监护权将持续到她13岁。只要你有孩子的监护权,他就有义务支付给你抚养费。抚养费包括教育、食物、衣服、医疗保险、住房、交通和其他日常需要,以丈夫的收入为准。如果在离婚前,你的丈夫拒绝为你提供个人生活维持费,你可以要求他偿还你长达36个月的回溯费。由于您的丈夫是阿联酋居民,您可以在身体状况适合出行后返回阿联酋,并向您的丈夫要求索赔。你也可以在阿联酋授权一名律师,向你的丈夫发送一份法律通知函,告知他你的合法权利和你所要求的索赔,这可能会影响他与你离婚的进程。
由阿联酋大型外媒国民报the National 刊登我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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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律师事务所(迪拜,阿布扎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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