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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迪拜拟成立新的中心处理租金纠纷 [打印本页]

作者: fiona    时间: 2013-10-3 07:57
标题: 迪拜拟成立新的中心处理租金纠纷
为了提高司法程序的办事效率,简化租金纠纷案件的繁文缛节,近日迪拜市政府拟成立新的租金纠纷仲裁中心以尽快处理租金纠纷,据阿联酋通讯社WAM21日报道称。

新的租金纠纷仲裁中心将设在迪拜土地局。此前阿联酋副总统、总理、迪拜酋长谢赫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还专门为此签发了成立该中心的法令。

除非特别司法委员会或法院指定的案件,该中心将采用简化程序,及时解决所有的租金纠纷。融资租赁和长期租赁合同纠纷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融资租赁,亦称资本租赁(capital lease),又称现代租赁。出租人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相联系的一切风险均转让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

      迪拜司法委员会将签发负责组织日常工作的委任令。除了各部门及租金纠纷委员会的专家,法官将亲自主持审理中心租金纠纷案件。

   据了解,该中心将主要由两个主要部门——司法和行政组成。司法部门将包括仲裁与调解部门,初审部门,上诉部门和执法部门。

   该中心将尽量在15天内协商解决纠纷,否则案件将移交初审部门审理,最多也不能超过30天。不过,经过迪拜司法委员会负责人的同意可以延期裁决。)
   被告如果对初审部门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诉部门进行起诉。不过。初审法院对于少于10万迪拉姆租金纠纷案件的裁决为最终判决,被告不得再次向上诉部门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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