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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古代剩女要罚款 [打印本页]

作者: 阳光灿烂刺眼    时间: 2012-4-22 20:30
标题: 古代剩女要罚款
宋仁宗时期让男子15岁娶,女子13岁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罚款的,譬如,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有女儿15岁以上至30岁还没有嫁人,罚款600钱;唐代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孩15岁以上还没有配对结婚的也要处罚。坑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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